為了確保技術資料的規范和嚴謹,維護公司的技術形象,在公司的正式技術文檔、公開印刷物及媒體稿件的編寫中應該注意以下書寫規范:
一、 通用書寫規范
參數的數值通常用阿拉伯數字表示,而不用中文字或英文單詞表示。如:5 dB,從來不會寫成五dB或five dB;
在數字與單位符號之間應該有空格,更便于閱讀。如:+4 dBu,不是+4dBu;某些文檔格式中,數字和單位符號間在沒有空格的情況下也有一定間隙,可以不必空格;
中文應采用中文標點符號,例如:中文句號為“。”而不是“.”;英文的句末為點號“.”而不是“?!?;
由多個英文單詞的首字母構成的縮寫詞,通常字母應全部大寫。
如: FOH(Front of House),避免寫成Foh;
RMS(Root Mean Square),避免寫成Rms;
RCA(蓮花插頭,是Radio Company of America的簡寫), 應避免寫成 rca;
XLR(卡儂接插件,源自Cannon公司早期產品系列), 應避免寫成xlr。
二、單位名稱及單位符號的規范使用
首先應區別物理量、單位名稱與單位符號的概念。
國際單位制中,電流的單位名稱是ampere(安培),可簡寫為amp(安),單位符號為A;電壓的單位名稱是volt(伏特),單位符號是V。國際單位制中,對于單位名稱及單位符號的表示有明確的規范;非國際單位制的單位,也通常有相關的行業標準或習慣用法來規范。忽略這些規范不僅有失嚴謹,更可能會導致混淆和錯誤。常見單位名稱與符號參見下表:
表1*:國際單位制單位及其它專業音響常用單位的名稱與符號
參數的表達應使用標準單位符號而不應是單位名稱,單位符號通常沒有復數形式。如: 5 dB,不應寫作5 decibel或5dBs16 A,不應寫作16 amp或16 amps,也不能寫作16 As 500 Hz,不應寫作500 hertz;1 m,不應寫作1 meter,也不是1 M。
此外,國際單位制中對于表示“分”、“厘”、“千”、“兆”這類單位前綴也有明確的規范。具體見下表:
表2*:國際單位制中十進制數的前綴名稱與符號
1 kHz,不應寫作1KHz;
1 kg,不應寫作1Kg。
為了避免歧義,表示同一物理量的多個數值,每個數值后都要分別寫出單位符號,如:
20 Hz – 20 kHz,不應寫作20 – 20 kHz;
10 MHz – 100 MHz,不應寫作10 – 100 MHz。
三、品牌與型號
涉及第三方品牌、產品型號的,其表述應與官方資料保持一致,包括字母 大小寫、斜杠、橫杠、空格等。一些品牌的官方寫法為全大寫,如:YAMAHA、XTA、AKG、EAW、JBL;一些品牌的官方寫法為全小寫,如: dbx、beyerdynamic、d&b audiotechnik、audio-technica;各個品牌的產品型號的官方寫法有特別的大小寫偏好或斜杠、空格等。
如: Neutrik speakON為官方寫法,Speakon則不是,powerCON為官方寫法,Powercon則不是, V-DOSC為官方寫法,VDOSC和Vdosc則不是, e901、e902、e914為官方寫法,E901、E902、E914則不是。
具體應查閱官方網站或官方產品資料了解。
一些品牌或產品型號無明確的大小寫可參照時,對于單個英文詞的一般可以首字母大寫,對于字母組合的一般全部大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