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動式冰場合作模式
移動式冰場因其對土建要求略低,對冰下基礎層建設進行簡化,使得其總投資成本大大降低,風險明顯降低。且因其結構簡單,具有良好的可拆卸性及可重復使用性,深受市場青睞。移動式冰場的合作模式又可以分為兩種情形:
1、 買斷式移動冰場
與固定式冰場合作模式相同,買斷式移動冰場合作,是指由投資人全資投入,由我司為投資人建設“移動式冰場”。相比于固定式冰場,投資人的一次性投資金額大幅減少,投資風險明顯降低。移動式冰場可以是全新規劃的冰場項目,可在老商業區進行臨時規劃,可由其它項目改建,亦可為了臨時的商業活動及經營目的而臨時建設。靈活性很高,市場適應性強。移動冰場的特點:
A、一次性投資成本低,投資風險低;
B、項目建設與運作比較靈活;
C、可在不具備固定式冰場建設的條件下建設移動式冰場;
D、經營期限可長可短,視經營效益而定;
E、拆除方便,場地易于恢復,便于重復利用;拆出的材料的重復使用率較高;對環境的影響較小;
F、建設周期短,30~40天完成。
2、租賃式移動冰場
指投資人為了將一次性投資金額降低,并最大限度降低經營風險,采取的租賃方式,由我司建設移動冰場,出租給投資人進行經營的一種合作模式。
租賃式移動冰場的特點:
A、一次性投資資金最低(只出租金),資金壓力最小;
B、視經營情況決定是否持續租賃或買斷,風險最小;
C、項目建設與運作更加靈活;
D、可在不具備固定式冰場建設的條件下建設移動式冰場;
E、經營期限可長可短;
F、拆除方便,場地易于恢復,便于重復利用;拆出的材料的重復使用率較高;對環境的影響較小;
G、建設周期短,30~40天完成。